各谘委会将成立遴选小组,选出该行业的获奖者。通过初步甄选的申请者将获邀出席遴选小组面见。面见一般于截止申请后约两个月内进行。遴选将按照申请者的面见表现及下列的准则作评估:
- 曾持续学习新技能及不断进修以提升能力,发挥终身学习的精神;
- 曾在工作职务上作出改善或创新措施的建议或曾为行业或社区作出值得表彰的贡献;
- 拟参与的活动如何有助申请者在行业上有个人发展及/或晋升机会;
- 完成学习活动后,如何协助谘委会及资历架构秘书处宣扬行业之前景及在行业中推动资历架构。
面见一般于截止申请后约两个月内的办公时间内进行。由于面见是遴选过程中必要的程序,如未能出席面见的申请者,不会获安排另一个时段,该申请者亦会视作弃权论。
此计划是向获奖者颁发一笔过奖金,而非就有关支出实报实销。获奖者完成学习活动后,并按时完成及提交书面报告,便可以领取该笔奖金的全数,不需要提交支出单据证明。
秘书处期望获奖者按申请表上表示拟参与的学习活动适时自行报名及安排行程,如有任何更改,获奖者必须在报名该学习活动前,先透过秘书处获得遴选小组批准。获奖者必须提供该活动的详细资料、原因、行程及学习目标,及与行业的相关性及重要性等资料。
获奖者将在完成学习活动后,须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社交媒体),向同事、亲友、机构、行业或社区推介此计划及分享其学习体验,并在书面报告中提供相关的证明。另外,获奖者须承诺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协助有关的谘委会及秘书处推动及宣传资历架构,并应邀出席或参与宣传活动,分享参与学习活动的经历。
获奖者须密切留意有关学习活动的最新改动资讯,并通知秘书处。假如原来准备香港境外举行的学习活动最终改为网上举行,由于不须离港出席活动,有关的奖金亦会由原来的港币三万元改为港币一万元。
可以。申请者必须在申请表上提供参加该自选活动的举办机构、原因、行程和学习目标,及与行业及工作的相关性及重要性等资料。
可以。申请者必须在申请表上尽量提供该学习活动已知的资料,及注明有待确定的活动细节。
不可以。每名申请者每年度只可于一个行业/界别提出申请,所以申请者必须选择认为最适合的行业,并在申请表中注明。
以往曾申请资此计划但未获奖的申请者,只要符合申请资格,便可再次申请。曾获奖之申请者,无论是在同一个或另一个行业,其申请均不获受理。
是。此计划只接受申请者以个人名义申请,不接纳以机构或团队名义申请。欢迎任何合资格人士以个人身份提出申请。遴选小组亦只会按个别申请者其在面见表现及既定准则评分,不会考虑申请者间参与学习活动的关系。